澧县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
1月23日上午,澧县林业局组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林业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森林公安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农贸市场、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开展检查。
检查结束后,林业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澧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上,林业局局长彭洪指出,非法猎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既造成了资源的严重破坏,也造成潜在的疾病传播隐患。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林业执法大队、森林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防监测工作。按照既定职责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日常监测和主动预警工作。加强野生动物监管工作。对已核发狩猎证、人工繁育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单位、场所和个人,要加强监督管理,严禁非法狩猎、非法繁育、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根据省林业局通知要求暂停办理野生动物运输的行政许可事项。对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重点野生动物,对其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对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加大野生动物检查执法力度。要加强值班值守。春节即将到来,大家要克服困难,要安排人员值班,做好相应工作安排,认真履职尽责,发现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切实做好林业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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