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严管项目资金 提升绿化质量
近日,桃源县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造林绿化质量检查指导,重点对2016-2018年实施的林业项目造林进行评估盘底。2016年-2018年,桃源县共实施了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财政造林补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长防林、工商企业转型造林、省级竹产业专项6个林业项目,项目实施总面积14.09万亩,新建竹林道1公里,共到位项目资金2755.25万元。全县森林覆盖率从65.17%提升到65.47%,活立木蓄积量从1316.6321万立方米增长到1459.68万立方米,实现了“双量齐升”。2016年获评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2017年获评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县林业局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项目监管: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为规范项目建设,县林业局成立了林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桃源县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明确了林业项目按如下程序实施,即:县林业局根据上级项目预算计划制定实施方案、乡镇(业主)申报初审、业主组织实施、县乡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公开公示、签订管护协议、拨付资金的流程。在项目实施业主的确定上重点向集中连片造林大户、脱贫攻坚产业带头户、贫困户倾斜,坚决杜绝企业、合作社和个人利用项目套取国家项目资金。
二是强化保障,提升质量。1.种苗保障。项目建设所需种苗全部采用良种壮苗,采用优良品种穗条、生长健壮的优良无性系Ⅰ级苗进行嫁接,实行“定点供穗、定点育苗、定价供应、定向供应”,造林所用苗木必须具备“三证一签”,造林Ⅰ级苗使用率必须达到95%以上。国有桃源县苗圃黄甲铺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完全能满足全县项目建设用苗。2.技术保障。县林业局通过派出林业技术员到乡镇、到村组、到小班山头实地指导,统一印制发放技术资料和开展培训班集中授课等形式,为企业、合作社、大户和林农提供技术服务,进一步提升林业工程质量。
三是严格监管,确保成效。1.质量的监管。根据《桃源县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县林业局对所有林业项目均实施县级全查,由纪检监察牵头,组织造林、林调、计财和相关业务股室,对项目实施面积、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签字对验收结果负责,作为项目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存档备查。2.资金的监管。近年来,该局每年都开展了涉林项目资金自清自查工作,采取项目实施乡镇自查、县林业局核查的方式,对所有林业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进行监管,查是否按项目方案实施,是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等,坚决杜绝截留套取、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和“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现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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