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出台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搬迁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保护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有效协调好发展、移民、脱贫、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将人为因素对核心区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切实改善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环境,同时,让核心区原居住群众搬出大山,到更适合经济发展、脱贫致富的区域安居乐业,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壶瓶山保护区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石门县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出台了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搬迁工作方案,成立了“石门县壶瓶山生态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郭碧勋任组长,县林业局为牵头责任单位,成员单位有壶瓶山管理局、壶瓶山镇政府、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并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室设县林业局,负责移民工作推进的协调调度、情况汇总及上报,会商难点重点问题等工作。今年12月底完成核心区居民及其生产生活情况摸底,明年5月底以前完成县域接收生态搬迁户承载情况调研,12月底以前制定生态搬迁方案,2021年1月正式实施逐步搬迁工作。
实施壶瓶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搬迁既是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必须整改落实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落实壶瓶山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手段、从根本上解决保护与发展深层次矛盾的需要,更是让核心区大山深处的群众从经济落后区域向经济相对发达区域迁移安居乐业发家致富的需要。由于涉及人口较多、异地安置难度较大、拆迁资金量巨大且没有可靠来源等原因,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必须依靠各个方面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才能确保整个生态搬迁工作整体推进。
石门县将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科学编制方案、拓展资金渠道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以确保生态搬迁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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