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多措并举 筑牢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屏障
桃源县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近年来,桃源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大力推进责任落实、多方保护、宣传教育、执法行动等资源保护措施,不断筑牢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屏障。2018年,全县有林地面积407.8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61.2%,森林覆盖率65.4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65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总量1459.68万立方米,位居全省前十。2016-2018年,桃源县再添“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等国字金牌,资源保护成绩斐然,桃源林业现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压实责任,健全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机制
为从根本上保护好桃源的森林资源,一是健全森林资源保护考核机制。把保护与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纳入县政府坚持“生态立县”战略重点考核指标,建立县、乡、村三级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林地保护红线、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总量等指标具体细化,做到了级级有人管、山山有人护,形成了山上山下齐抓共管,普遍护林的好态势。此外,我县还聘请护林员292人,基本实现对全县森林管护全覆盖。
二是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机构。根据该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分布情况,现有4个国有林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等设立管理机构实行重点保护,构筑好“森林原生态区”。依托我县沅水流域、黄石湖等大中型水库水源地建立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完善湿地类型保护系统,构筑好野生动植物的“根据地”,这些“原生态区”和“根据地”总计保护森林面积达近百万亩。
二、多措并举,确保森林和野生动植资源安全
开展森林禁限伐三年行动。实现从砍伐经济向保护经济绿色转型,一是森林禁伐三年行动完美收官。2016年-2018年,全县实施森林禁伐面积16万亩,涉及原乡镇22个,对重点区域不得实施商业性采伐;实施天保工程,天然商品林商业性停伐面积79.43万亩,3年内全县森林采伐量逐年下降,森林蓄积量由2015年的1257.47万立方米增加到2018年的1459.6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65.17%提高到65.47%,重点部位生态功能进一步凸显。二是生态公益林管护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204.9445万亩,涉及林农98664户,发放补助金额2931.2万元,补助面积和补助金额发放率均达100%。
加强森林资源防火防虫管理。森林防火。近年来,该县建成了森林防火指挥部业务办公大楼,对8个林区乡镇实行24小时火点监测,建立了宣传教育到位、火源监管到位、扑救处置到位、基础保护到位、考核问责到位五大防火体系,大大提升全县森林防火预防监测和应急扑救能力,2016年-2018年,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4‰;无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一起因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年投入资金300余万元,重点防控以松材线虫病、竹脊蝗虫、松毛虫等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3年内共除治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39000余株,采用无人机飞防2万亩,有效控制发生面积5万亩。有效防治竹产乡镇竹脊蝗虫6.8万亩,基本做到了可防可控。
野生动植物保护。该县蕴藏着大量的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珙桐、银杏、水杉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云豹、中华秋沙鸭等。一是全面普查,落实保护责任。对这些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由辖区的乡镇林业站负责建档管理保护;二是进行动态监测,收集系统资料。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对中华秋沙鸭的生活习性、越冬环境实行动态监测和保护管理。并建立科普宣教管,随时更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数据和信息。三是科学救护,保护物种资源。近年来,我县经救护后放生野生蛇类200公斤、斑鸠等鸟类100余只、豹猫2只,野生猕猴1只。抢救性保护古树12株。
三、大力宣传,提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
不断丰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一是“主题日”宣传活动常态化。每年组织开展 “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生态环境保护日”等集中宣传活动,为市民发放宣传册5300余份、悬挂标语240余条、制作大型广告牌8幅,出动宣传车10次;二是组织大型研讨活动。 2016年3月,2015-2016全国中华秋沙鸭越冬调查总结报告会在桃举。2018年12月,中华秋沙鸭国际研讨会,桃源沅水大坝引来了40余名国际友人观看中华秋水。接着,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培训班在桃举办,这些大型活动的组织开展,进一步扩大了桃源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影响力;三是组织沅水湿地行徒步、骑行、亲亲沅水湿地摄影比赛等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参与意识、保护意识。
四、重拳出击,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
3年来,桃源县整合县森林公安局、林业局行政执法大队、各木材检查站及乡镇林业站综合执法力量,集中开展 “长江经济带专项整治行动”、“春雷”、“绿箭”、“雷霆”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3年内共查办涉林案件225起。其中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75件,撤除捕鸟网164张,没收、放生野生动物小灵猫、小麂、斑头鸺鹠、丝光椋鸟等227头、只,没收猎枪、小口径步枪3支,子弹27发,震慑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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