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林业局开展清理整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要求,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澧县林业局从10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扎实有效开展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该局成立了以张文局长任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由资源林政股牵头,执法大队(中队)、法制股、森保站与森林公安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设立专门办公室,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负责林地专项执法行动日常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目标明确。本次专项行动将依法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并集中整治。重点查处:澧县范围内取土、采石、采矿、挖沙、建厂、建坟及擅自开垦林地栽植经济果木林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三是广泛宣传,氛围浓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简报、张贴公告等宣传载体,对林业方针、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保护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自觉性,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
截至2018年10月26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人员30人次,开展宣传教育5场次,清理非法占用林地项目2个、木材和野生动物交易或加工场所21处,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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