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整改生态公益林 严守生态红线
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石门县在划定生态环境保护红线部署和要求有重大制度创新。
生态公益林是生态红线的题中之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充区划工作,加强省级以上公益林的保护、经营和管理,石门县林业局作为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省级以上公益林区划调整申报工作。由于林地变更、征占等原因,针对部分林地已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据最终数据显示:全县初步拟定调出公益林小班近千个,面积三万多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小班七百多个,面积两万六千多亩;省级公益林小班两百多个,面积四千多亩。此次公益林整改,意味着在林业方面,进一步认清环境保护的底限、明确资源利用的上限、奠定生态功能的基线。
生态红线一经确立,禁止改变生态公益林用途,禁止在相应区划范围内建设破坏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的项目,禁止滥伐、狩猎、开垦、烧荒、开矿等活动,以期维护国家与县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