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贩卖野生动物
5月31日凌晨6点,市林业局牵头,联合市工商局、市市场管理中心、市森林公安局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对我市城区所有集贸市场内外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的摊点进行突击清查和整治,现场查处贩卖青蛙商户7户,收缴青蛙20余斤;查获非法贩卖野生蛇类商户1户,收缴蛇类7条,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当日上午,森林公安民警组织本市群众代表,将没收的青蛙在灵泉镇乡间农田放生,300余只小生灵免遭厄运重归自然。
非法捕猎、出售、收购、经营、加工、运输野生动物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劝大家自觉拒买、拒食野生动物,保护我们人类的朋友,维护我们共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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