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林业局放生猫头鹰 呼吁关爱野生动物
7月24日上午,津市市林业局接到市老生产街一居民打来求助电话:“拾到猫头鹰一只,请求帮助”。接到电话后,市林业局迅速派人到生产街了解情况。原来,赵先生在盐矿上班路上拾到一只猫头鹰后将其带回家,赵先生的父母把猫头鹰放在一个纸盒子,供小孩子玩耍,并为猫头鹰喂水和食物。当他们通过电视得知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后,决意将猫头鹰放生,但孙子不同意,要留着养。两老边教育孙子“保护鸟类,人人有责”道理边打电话给市林业局求助,所以,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随即野保站工作人员把猫头鹰带回野保站,经鉴定这只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其进行了仔细检查确认没有受伤后,当日傍晚与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一同在皇姑山放生。
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办公区、小区、住宅区、马路上遇到这类“不速之客”只要没有伤病,捕获后将其放生是首选的保护形式。但也应该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场合放生,如猫头鹰适宜在天黑以后放飞,而一些小动物最好带到郊外野地放生(文体公园、皇姑山、古大同、嘉山)。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逐年改善,猫头鹰、白鹭等野生保护动物得到较好的生息繁衍。仅2年时间,津市市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就成功救助放飞猫头鹰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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