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林业局落实“六项严禁”规定
为了将“六项严禁”规定落到实处,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石门县林业局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领导以身作则。全体班子成员和二层骨干要做遵守“六项严禁”规定的带头人,严格按规定要求办事,并督促分管的或负责的干部职工共同遵守“六项严禁”规定。二是严格制度管理。严格坚持用“六项严禁”规定和县林业局《上下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管理人和事,对上下班、车辆使用、公务接待等工作一律按制度办事。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局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四是及时抓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规定和制度作出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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