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再创佳绩
石门县共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236.41万亩,其中,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208.68万亩,省级公益林23.85万亩,划分为国有林场0.42万亩、乡镇23.43万亩县级公益林3.88万亩。今年以来,石门县林业局全面落实保护建设措施,签定管护合同,建立健全管护队伍。已落实专职管护人员337人,县林业局制订了护林员考核办法,认真落实重点公益林林地的保护管理措施。将县政府《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实施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加快建设生态石门的通告》发放到每一个有生态公益林的小村,让生态公益林实行全面封山的规定家喻户晓。共印发宣传手册1.5万份,各乡镇出动宣传车60台次;举办公益林宣传专栏15期。在全县范围内新建公益林宣传牌80块,维修、刷新公益林宣传牌150块。印发了《石门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与《石门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的工作目标、具体要求、主要措施并督促各相关单位与个人按《方案》与《细则》要求全面落实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与建设。加强了森林病虫害与森林火灾的监测与预防工作。实行森林病虫害与森林火灾县、乡、村三级联合预防、群防群治的措施,生态公益林区做到了无火灾、无明显病虫害、无乱砍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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