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发现野生猕猴后被放生
2月4日,桃源县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在该县热市镇马家堰村4组佘春华家发现一只野生猴。接到电话后,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初步辨认该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初步检查各项生理指标正常,随即工作人员将该猴喂食后放生野外。
随着该县森林资源不断的增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17%,森林蓄积量达1377万立方米,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美好家园,该县林业局呼吁广大群众,见到野生动物不要盲目抓捕,对误捕的野生动物要立即放生,对被误伤的野生动物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报送野生动植物管理机构,希望人和动物和谐相处,共享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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