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林业局多举措抓实林业安全工作
2016年,桃源县林业局认真履行行业安全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明确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年内未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了林业安全事故零发生。
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由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一名安全专干。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整为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落实了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年初林业局与各林业站及规模木竹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和森林防火责任状,下发了《2016年度桃源县林业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相关单位与木竹生产加工企业安全责任。
明确工作重点。重点加强对森林防火、林业生产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排查和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的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特点,各单位适时召开防火安全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县防火办对专业、半专业护林防火队员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及早检修机具排除机具使用中的安全隐患,确保防火工作安全生产。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及要求。全县涉林企业均建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一月一会议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坚持了安全生产年报制度、月报制度、每日巡查登记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形成了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林业局将强化企业安全意识与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营造现场安全警示氛围有机结合,通过召开林业站长、企业法人专题培训会的基础上,利用每次安全检查的机会,现场指导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栏,设立安全生产警示牌,指导开展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使企业防范安全事故、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明显提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落实安全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县林业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三级五覆盖”的原则,建立系统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局机关及各林业站、国有林场相关负责人除完成本级业务范围内工作,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关职责,并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岗位职责;对企业实行了安全生产单项考核,县林业局对全县各林业站、国有林场“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了森林防火与企业安全生产相结合的百分制单项考核;制订了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了事故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了表彰奖励力度。
开展隐患排查。按照《桃源县林业局涉林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履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强制措施、责令整改、整改复查、报告函告、处罚等职责和程序。该局针对重点规模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的后果也相对较为严重的情况,结合实际工作要求,由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小组副组长带队,对涉林重点企业除每月一次的常态安全检查外,年内集中开展了2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有规模的竹木企业12余家,发现隐患53项,责令整改排除隐患53处。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强化涉林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杜绝 “小隐患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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