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组织打击非法经营捕杀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走私和无证养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营造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石门县从11月份以来, 由林业部门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畜牧站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行动小组,针对捕杀、经营野生动物等非法行为,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区为重点,组织巡山员、护林员和职工群众,做好清山清套工作,加大收缴或清除兽夹、兽套等乱捕滥猎工具的力度,并严防新的兽夹、兽套等捕猎工具进入林区;对部分餐厅、菜市场、野生动物养殖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摸底排查和整治非法猎捕、杀害、消费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联合工作组还印发并张贴了《建设生态文明.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等措施,并通过各村(居)广播宣传,悬挂标语等方式开展积极宣传教育,加强群众监督,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自觉做到抵制收售、消费野生动物,有效打击和震慑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对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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