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大力推进秀美村庄建设
桃源县辖39个乡镇361个行政村,总人口98.1万人。2014年,全县完成“秀美村庄”建设规划,253个村参加“秀美村庄”创建工作,创建覆盖面达70%, 建设双溪口、盘塘、黄石3个“秀美村庄”标准示范点。投资2000余万元,完成乡村道路绿化树苗90多万株;发放各种庭院绿化苗木18万株;完成四旁义务植树180万株。完成三边造林2100多亩。对全县村庄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培土施肥、设置护栏、树牌、砌砖修墙等方法进行保护,对村庄周边的采取挂牌保护,全县共计7198株古树名木登记挂牌。开展了林业科技下乡等活动,免费向农民发放楠木、樟树、红椿、朴树、梓树等珍稀树种苗木12万株,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村容村貌等。我们主要做了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全国生态名县、特色农业大县、幸福和谐家园”的发展战略目标,全面开展“秀美村庄”建设三年行动。针对农村绿化状况,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科学指导,积极引导,因势疏导,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实现“ 三个结合 ”。注重村庄整治与全县发展相结合、与农村地方特色相结合、与生态环境相结合。突出青山绿水、田园风光,实现小桥流水人家的自然景观;布局合理,实行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置。按照规划标准,完成全县各村主干道路硬化,配置节能路灯和停车场,在公路、溪河、水渠、沟塘、空坪和两侧路带种植木,使景观效果美观;严格规范管理。精心规划村庄周围和房前屋后绿地建设,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和要求。
二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秀美村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林业局也相应成立建设工作机构,着力负责抓好秀美村庄建设工作。
三是层层部署,责任落实。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将“秀美村庄”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程,提出了高品位、大绿量、普及型的发展思路。通过各部门之间相互联动,进行项目整合,合力推进工程发展。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组织落实。各村也多次召集村支两委、村民代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了掀起“秀美村庄”的建设高潮,全县以绿化、美化农户庭院和生活环境为切入点,创建示范村,以点带面,组织推动全县“秀美村庄”绿化建设工作。同时各乡镇还组织乡村党员干部、村民队组长、村民代表、老人协会、青年、妇女及联防队员包片包队进行义务植树活动,做到各村村民每人包种包活包管一株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
四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利用一切文化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生态文化知识宣传,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先进典型事例,广泛动员和引导企业家、爱心人士和村民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秀美村庄”建设的氛围。
五是加大投入,资金保障。经县政府常务会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秀美村庄建设总投资为2000万元。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在建设过程中“统一规划、集中投入、管理不变、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优势互补”,合理运用财政政策,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并动员社会资金积极投入。引导、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秀美村庄建设,为“秀美村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六是创新机制,形式多样。积极创新“秀美村庄”建设工作机制和建设模式。1、办点示范。采取领导办点和单位联村建绿等方式,建设一批示范村,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发展。各乡镇根据实际确定示范村,今年完成1个示范村建设;2、租地建设。将土地租给企业或大户种植花卉苗木,由企业承担秀美村庄建设任务;3、建立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根据秀美村庄建设规划,以部门和系统划分义务植树基地;4、采取绿化认建认养、冠名绿化、捐资植绿等形式,种植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念林、纪念树;5、树立“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观念,调动当地致富带头人、地方企业家、在外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热爱家乡、回报桑梓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秀美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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