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嫁”土地有了“月老”
现场 两宗农村土地流转项目成交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指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公开流转给第三方经营和使用。
纳入长沙首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会的2块农村土地于5月24日发布挂牌公告,昨日均顺利成交。其中,岳麓区莲花镇飞马土地专业合作社委托交易的莲花镇立马村3000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流转年限为30年,昨日成交价为160万元/年(按年度支付)。浏阳市林地林木流转中心委托交易的浏阳市大围山镇永幸、泥坞、田心村5700亩林权流转项目,流转年限为42年,昨日现场有三位竞买人竞价,经1轮现场竞价,成交价为421万元。
预期 每亩地年产值将涨10倍
“将农土地流转放到市级交平台进行交易,能够更好地维护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企业而言,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投资农村土地更加放心。”昨日,成功获得莲花镇立马村3000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湖南天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梁伟难掩兴奋之情。
立马村此次流转的这3000亩土地包括2500亩稻田和500亩水面,目前1亩地的年产值1000多元。梁伟透露,取得承包经营权后,将利用这块土地的资源优势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提升土地的价值。据梁伟预计,通过产业带动,这块土地的每亩年产值将超过10000元,是现在的10倍以上。
立马村副书记唐灿群告诉记者,土地流转后,村民将变产业工人,人均月工资估计为1500多元,相当于目前1个人全年的耕种收入。
规定 交易方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按照规定,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有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股份合作、转让等,流转交易的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等。
据悉,农村土地入市交易应具备下列条件:入市交易的标的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乡镇、村庄建设等规划;已确权登记发证,且无权属纠纷;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限制权利;符合国土资源、农经和林业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条件;流转交易方案的议定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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