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四措并举强化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最近我县气温不断升高,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加之清明在即,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县森林防火指挥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全县人民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各乡镇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进村到组宣传,村村张贴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活林木采挖和林区野外用火管理的通告》(桃政通〔2011〕1号),组组书写了森林防火标语,在车站、进山路口等显著位置,悬挂了森林防火横幅标语,对回乡祭祀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的宣传。
二是强化责任,加强森林防火督导检查。
近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各乡镇、国有林场下发了《转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和《桃源县森林火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森林防火督查的通知》的文件。3月30日下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了全县森林防火调度会,部署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并在3月31日和4月1日,分组对全县40个乡镇进行森林防火督查。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自召开了本乡镇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制定处置森林火灾预备方案,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连村干部、各站所、村、农户。观音寺镇人民政府把森林火灾发生面积控制细化到村,结合当地情况,制定了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
三是在特殊时期、重点部位,强化火源管理。
4月15日前,林区禁止一切生产性用火,对自然保护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派专人死守,加大对坟山墓地等重点地区的巡查,对进山祭扫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对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进行重点看护,责任落实到监护人;林区边缘500米内严禁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
四是加强值班调度,强化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县森林防火办和各乡镇森林防火办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理。全县各级森林消防队集结,实行24小时待命。备好森林防火器材,做好了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从3月30日起,县森林消防队在县森林防火办集结待命,组织集训演练,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桃源县林业局王国华、康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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