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林业局进一步规范林业权力运行行为
为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委县、县政府的要求,汉寿县林业局从5月开始至11月结束开展规范林业权力运行制度建设。
该局开展的此次活动,分动员部署、工作落实、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进行,主要是从如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职权法定。依居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单位所有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将权力来源和行使依据编制成职权目录,依法依规制定办事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公开透明。建立健全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立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建立权力运行公开制度,采取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内容和结果;建立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制度,将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计算机程序,实现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建立内部公开制度,建立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有力、便于操作的监控制约机制。三是绩效评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管理,建立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对权力运行绩效评估的内容和范围,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确定评估办法,并明确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四是查究问责。建立健全内部检查监督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外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定期测评机制和及时收集社会各界意见的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过错责任的内容和责任主体的认定,根据过错后果,规定问责的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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