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林业局全面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
为推进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更好地规范权力运行,根据汉纪发(2011)5号《关于在县直单位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的工作方案》、汉政发[2011]2号《关于印发汉寿县2011年推进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汉寿县林业局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本月19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全面动员布署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
本次开展的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对象是资源站、森保站、营林股、法制股、军山铺检疫检查站、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森林公安局等7个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监察内容是效能监察对象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时间从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活动开展,总结评估三个阶段。重要岗位监察对象测评分值低于80分或不满意率达10%的,取消岗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年度评先资格,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对象因违法违规受到立案查处的,评估结果一律确定为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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